职业技能鉴定培训
发布作者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7-11-10
职业技能鉴定工种:食品检验工、化学检验工、药物制剂工、化工总控工、水环境监测工、大气环境监测工、材料成分检验工、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工、化工仪表维修工等。
培训对象:食品监督管理部门、食品检验检测单位及有关科研、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、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;企业主管食品质量、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;食品生产企业、流通单位、餐饮单位、食品监管部门的管理人员、技术人员、检验人员、生产人员;第三方分析检测机构从业人员;从事食品分析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人员;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师、实训指导老师、科研人员及其他社会需求人员。
教材及培训考核方式:使用职业技能培训专用教材。理论课以专家授课为主,学员讨论为辅;实际操作为分析仪器相关实操课程和快速检测实验相结合。职业鉴定考核由理论知识、技能操作及综合评审三部分组成,高级技师还需进行论文答辩。
证书颁发:经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及综合评审全部合格者,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《职业资格证书》。该证书是从事食品/化学检验的工作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,是用人单位录用、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,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、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。
申报等级:初级、中级、高级、技师级和高级技师级。
理论培训:
技能操作培训:
理论考试:
技能操作考核